一七一齐发 发表于 2019-8-5 19:03:15

云南勐海县:政府“拆违建违”引众多质疑

      近期,勐海县个体工商户多次举报称,勐海县“两违”拆违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在大张旗鼓的拆除“两违”的过程中,政府在拆“两违”的同时继续建“两违”,而且在同一拆迁范围内、同一路段“两违”房屋,有的被政府强拆、有的没拆,有的还在大肆建“两违”房屋,政府执法“双重性”标准等情况。

  位于勐海县孟海镇曼贺村至往景洪、勐遮、勐混方向的环岛处建材市场(曼贺片区)是这次主要拆迁重建的主片区,那么具体情况是什么情况呢?

  800多亩基本农田批而未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 务 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也就是说,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勐海县人民政府在2011-2013年期间,政府分批次报批,将800多亩基本农田农转建设用地。

  当地村民对征地一事毫不知情,这些土地还是集体土地的基本农用地,没有看到政府任何征地《公告》和《集体听证会》,也没有签订任何《安置补偿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张副局长称,在2011-2013年期间,我们分批次报批了800多亩农转用地,这些我们有手续,我们局的土地系统已改为建设用地了。现在建材安置点不是农用地、基本农田了。县政府还没有实施征地,要准备实施征地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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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征地《公告》,800多亩都是基本农田

  政府涉转卖农转用地指标获利1亿多元

  《土地管理法》规定,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转让。

  据勐海县土地部门一位知情工作人员透漏,勐海县没有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而是采用改变土地位置和虚假土地手续报批,多批少占、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指标过剩。仅去年一年,政府卖出土地指标就卖出1亿多元,土地指标25万/亩出售。

  政府涉嫌“拆违建违” 政府审批权限引专家质疑

  曼贺片区建材市场占地为基本农田,属于非法建筑。主要因为曼贺村委会负责人及其亲属非法私下买卖、出租土地给外来商户,再加上政府报批后,未及时征地,造成外来商户的大量“两违”建筑出现。

  曼贺片区建材市场“两违”商户的拆除,有的拆有的不拆。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规划、施工建设用地许可手续,政府也没有进行公告、公开、公平招标情况下,直接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出面,出租给四川的一位陈姓老板负责建设临时建材安置点,过渡期为2年,安置点建成后,在由陈姓老板出租给原被拆除的商户使用的非正常情况。临时建材安置点缺少规划、施工相关的建设用地手续,也就是在拆除“两违”后的土地上继续建“建违”。

  主管工作的杨副县长介绍称,临时建材安置点出租给四川的一位陈姓老板负责施工建设出租,考虑到拆违问题复杂,原来商户乱建。经县委县政研究决定,拆除曼贺片区建材市场“两违”后,建过渡期2年的临时建材安置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出租给四川陈姓老板负责统一规划、施工建设,也是为了争取“美丽勐海”城市称号。建成以后出租给原来商户使用。

  住建局王副局长如此说,临时建材安置点大棚房没有相关规划施工建设手续。这块地没有实施征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只有办完征地手续后,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而相关专家称,在农用地上即使政府根据规划审批临时建筑,也只能是用于农业的大棚等服务于农业的设施,在未征收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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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被拆除的“两违”大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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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的“两违”大棚房

  还有,在勐海县政府对曼贺片区建材市场“两违”强拆过程中,有许多“两违”五金、建材建筑并没有被拆除,只是向四川陈姓老板交付大约2万不等的费用,然后由四川陈姓老板同意,该“两违”的五金、建材商户的“两违”建筑不用拆除,也就是曼贺片区商户“两违”建筑是否拆除的决定权由陈姓老板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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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租金后未被拆除的“两违”大棚房

  据“两违办”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两违办”不知道是给共 产 党、政府“打工”,还是为四川陈姓老板“打工”。

  主管拆迁工作的杨副县长说,如果陈姓老板这么说这么做,他就麻烦大了。我马上安排就去查,我们政府和四川陈姓老板约定,临时建材市场出租给商户是不能随便涨价的。

  政府涉嫌不作为、乱作为,执法“双重性”标准

  曼贺片区,属于非法建筑。由于曼贺村委会负责人及其亲属非法私下买卖、出租土地给外来商户建大棚房建材市场经商,占用基本农田,原有基本农田被破坏,再加上政府2011-2013年分批次报批土地后,未及时征地,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出面及时干涉制止,不作为,造成外来商户大量“两违”建筑出现。

  “两违”拆除过程中,在同一拆迁范围内、同一路段“两违”房屋,有的被政府强拆、有的没拆,有的还正在建“两违”房屋,政府执法涉嫌“双重性”标准。长江商会的“两违”建筑,也在在勐海县人民政府对曼贺片区建材市场“两违”强制拆除范围之内,却没有被当地政府列入“两违”“ 强拆”范围进行拆除。

  用主管杨副县长的话说,有商户的拆,有的商户不拆,是有原因的。我们政府拆除“两违”户,是有时间节点、拆除范围的,不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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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拆的商会的“两违”大棚房

  据当地村民介绍,近年来,勐海县城周边的外来商户、茶厂“两违” 建筑面积迅速蔓延,大量增长,仅曼贺建材片区就达10万平米之多。导致“两违”建筑面积的迅猛增长的主要问题在于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建设的执法部门不作为,在“两违”开工建设初期直到近年来一直经营到 “两违”建筑拆除,可以说,几乎没有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出面干涉制止。

  而在政府大力拆除“两违”、打响“ 攻坚战”期间,还有县城内主要马路边上,有的楼房在没有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建成了七、八层楼层高,政府有关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却不出面干涉制止,而是不管不问,放任建设,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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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街道上在建的没有规划建设手续的建筑

  外来商户损失惨重

  据当地知情人介绍,勐海县政府在这次的“两违”拆除“风暴”过程中,被拆除的企业(多数是茶厂)、个体商户、汽修厂等基本上是外来投资者、商人,还有个别没有当地社会背景、关系的本地被拆除户。由于被强拆除企业、商业个体户、汽修厂、本地户,政府不给于任何赔偿,多年打拼积蓄财产几乎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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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被“两违办”强拆的大棚户

  在记者采访即将结束时,又收到了当地村民的《情况反映》,反映称,勐海县在扶贫脱贫工作中,扶贫时只在破旧老房屋上覆盖树脂瓦,没有从实际出发,去根本上解决村民脱贫问题,存在脱贫“戴帽”形式主义现象。还有勐海县消防波作为、乱作为情况。于是,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核实:

  勐海县扶贫脱贫“戴帽”,有形式主义嫌疑

  记者随机走访调查了西定乡的几个村寨,发现随处可见的新的树脂瓦覆盖在破旧的老房子屋顶上。接着,向村民打听得知,这些树脂瓦都是政府扶贫给盖上的。有脱贫“戴帽”,搞形式主义嫌疑。

  村民们说,唉!我们没有脱贫,也没有什么生活来源,一年到头也不剩钱,达不到勐海县脱贫的最低生活标准,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根本不够花的,生活还是困难,可能个别极少户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还有,虽然国家扶贫了,也新安装电子表了,但新安装的电表比以前的老电表每个月的电费花费还要多,不知道啥情况。

  记者又走访了布朗山乡、勐宋等乡镇的几处村寨,发现扶贫仅限于走走形式的情况,没有从根本上去扶贫,存在村民多数没有脱贫,也达不到勐海县脱贫的最低生活标准。

  有关资料显示,勐海县作为云南省首批、西双版纳州首家脱贫摘帽县,到2016年底,减贫2089户8262人,贫困发生率降至2.63%;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17个,退出比例达94.44%。

  而在2016年年底,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就明确了2016年的扶贫标准,将农民人均收入2300元定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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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旧房屋上的扶贫“戴帽”树脂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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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勐海县的扶贫脱贫“铁皮房”

  国家扶贫脱贫指标之一村民要有安全房。据当地村民说,这种“铁皮扶贫房”太热了,没法居住。

  消防涉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记者在勐海采访调查核实,发现勐海县多处经营场所有的有《消防许可证》 却没有消防设施,有的有消防设施却没有《消防许可证》 。存在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乱象的情况。

  其中,有私人幼儿园和勐海县营业面积最大的足疗店等场所明显存在上述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据说,勐海县营业面积最大的足疗店在消防验收的时候,营业房间内安装的是假的消防喷头等消防设施,不知是如何通过消防验收的?当地有关部门还能发放了《消防许可证》,现在连假的消防喷头都没有了。

  当地这种情况的存在,而有关部门却放纵不管不问,不去核查,听之任之,有不作为、乱作为的嫌疑。(记者/张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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