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向不变 发表于 2019-8-6 19:00:09

王喜顺涉嫌诈骗报案材料(转 载)

  报案人:牛日华、女、汉族,身-份-证-号:410105198609240144。现为河南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公司)副总经理,我是个身患重病,高位瘫痪的女孩,长年依靠两天透-xi一次来维持生命。

  报案人:河南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报案人:王喜顺,男,1968年5月出生,祖籍新郑,现居荥阳。

  报案事由:王喜顺与马书喜串通,涉-嫌诈骗恒升公司数千万元和转移、侵吞恒升公司数亿元资产。

  https://www.z4a.net/images/2019/08/06/206.png

  王喜顺是[借款1600万变身7200万]典型套路贷诈骗的操盘手和[河南禹州市男子在郑州购房被骗6700万元]的主角。他是郑州神华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原公司法人代表是王振威(王喜顺儿子),王喜顺本人是该公司监事。该公司2017年8月28日,因逃避多宗经济诉讼,突然将法人代表变更为王喜顺时年已75高龄的岳母史桂香。在关键时期,突然更换法人,并且换成年过古稀的农村老人,非常耐人寻味,是否是为了给今后留个“后手”就不得而知了。

  王喜顺在恒升公司面临困难时,使出了他的毒辣手腕,从恒升公司发了大财,诈骗、转移、侵吞恒升公司数千万元资产。

  一、王喜顺、马书喜串通执行法官,非法围标,操纵拍卖,中牟239亩地竟以超低价成交

  2015年2月10日,恒升公司因债务无法偿还,位于中牟县城青年路东段南、规划官渡大街东段北侧面积为159307.016平方米(合239亩)的国有土地[土地证号:牟国用(2012)052号]无奈被拍卖,恒升公司委托总经理马书喜以个人身份代表恒升公司参与竞拍,内部会议约定:竞拍价格在1.2亿以下时必须加价竞标。

  淘宝网拍卖时间是2015年2月9日10:00至2015年2月10日10:00止。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喜顺和马书喜早就串通好,利用马书喜掌控恒升公司之机,2015年2月10日一早就将主要竞拍人和债权人王喜顺(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竞拍代号:Z6612)、马书喜(竞拍代号:S1494)、张红(竞拍代号:M8404)、郭林平、崔国游都集中在办公室一起竞拍,当场签订[约定],约定以低价拍地,2015年2月10日10:00前他人不得竞价,大家每人可得300万元好处,马书喜虽然未在约定上签字,但签有“S1494”(马书喜的竞拍代号)字样,自然有王喜顺私下承诺的种种好处。就这样,王喜顺和马书喜串通阻击了别人的竞拍,马书喜也违背了“在1.2亿以下时必须加价竞标”的诺言,王喜顺成功地以6000余万元价格竞拍到这块地,与马书喜合谋涉-嫌侵吞资产近亿元。

  https://www.z4a.net/images/2019/08/06/1075.png

  https://www.z4a.net/images/2019/08/06/1077.png         

  说明:李富垒,王喜顺的朋友,河南志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竞拍代号:J9854)

  二、王喜顺与马书喜串通,超低价购买23号楼,涉-嫌转移恒升公司资产

  马书喜和王喜顺合谋将恒升公司23号楼贱卖给王喜顺旗下公司,价格为一层临街商铺10000元/平方,二层商铺7000元/平方,三四层5000元/平方(都是70年产权),是半卖大半送,涉-嫌转移恒升公司资产4000万元以上。10个月后的2014年5月14日,王喜顺就将23号楼(不含地下车库,不含另加建的五楼)卖给禹州市民宋占锋,成交价为9700万元,最终王喜顺又故技重施,将之酿成一个新的骗局(详见[禹州男子郑州购房被骗6700万]一案)。短短10个月,王喜顺获利6700万元,暴利暴利!什么生意也没有如此高的收益,唯有诈骗。

  三、王喜顺与马书喜串通涉-嫌诈骗3500万元

  2014年10月时是公司经营处于极度困难时期,债权人都寄希望于通过合作,摆脱公司困境,改变公司面貌,公司与河南五方同筑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喜顺)签订了一个[合作协议],并附了一个[债务清单]。为了侵吞恒升公司资产,王喜顺和马书喜串通,在[债务清单]中私自将王喜顺(财务帐簿中的名字是王振威)的债权由100万元篡改为3500万元,造成这份错误附件[债务清单]流出。[合作协议]一旦生效,则恒升公司莫名增加数千万元债务,王喜顺和马书喜可以得到3500万元好处,王喜顺和马书喜涉-嫌诈骗。

  恒升公司欠王振威(王喜顺儿子)100万元的具体情况:

  2012年3月27日、28日史桂香(个人工商银行帐户)分别向恒升公司转帐1000万元(公司中国银行帐户),2012年3月27日恒升公司牛福朝向史桂香出具借史桂香2000万元的借条,借期4个月,恒升公司按王喜顺(史桂香)要求记在外孙王振威名下,并设立王振威专户帐簿;2012年4月1日恒升公司牛福朝又向史桂香出具借条,欲借史桂香1500万元,借期1年,2012年4月18日史桂香(个人工商银行帐户)实际转入恒升公司500万元(公司中国银行帐户),实际形成借贷关系为500万元,恒升公司按史桂香要求记在王振威专户帐簿。两次借款到帐2500万元,实际形成借贷关系的总共2500万元。

  2012年8月1日起恒升公司已偿还2400万元本金(恒升公司直接转至史桂香个人工商银行帐户:8月1日500万元、8月10日1300万元、9月11日600万元),王振威专户帐簿显示仍欠王振威(史桂香)100万元本金。

  截至2013年4月30日公司法人牛福朝去世,两张借条均未收回。未收回2000万元借条和1500万元借条是因为牛福朝身体不好,不能正常上班,同时出于对王喜顺的信任,牛福朝压根未想到他信任的王喜顺竟在他死后起诉恒升公司,要恒升公司重复偿还这笔借款。

  王喜顺就以这两张未收回的借条,对外宣称恒升公司仍欠他3500万元,王喜顺和马书喜串通,里应外合,编造出这份恒升公司欠王喜顺3500万元的[债务清单]。

  四、王喜顺恶意诉讼,蓄意敲诈恒升公司6800万元

  虽然[合作协议]未能合作成功,但贪得无厌的王喜顺全然不顾恒升公司债务累累,全然不顾广大债权人追债无望,欲哭无泪,全然不顾牛家孤儿寡妇四处流窜,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落井下石,却利用这个[债务清单],枉顾事实,恶意虚假诉讼,蓄意诈骗,造成恒升公司凭空增加几千万元债务[详见(2016)豫0108民初3089号判决书和(2016)豫0108民初941号判决书],王喜顺又依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6800万元本息[详见(2017)豫0108执239号和(2017)豫0108执92号裁定书]。

  王喜顺以史桂香之名,利用与马书喜串通制作的[债务清单],不顾只实际形成借贷关系的2500万元借款,并且恒升公司已偿还2400万元本金,真实只欠史桂香100万元的事实,又厚颜提起3500万元本金另加利息的诉讼,不认可已还的2400万元本金,重复要求偿还本金,欺骗法庭,成功诈骗恒升公司6800万元。

  联系电话:牛日华15736735779

  2019年8月6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王喜顺涉嫌诈骗报案材料(转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