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一齐发 发表于 2019-10-28 14:24:48

非法"邮币卡交易"欺骗百姓数十亿财产

河南省供销社下属国企"郑州棉花交易市场"联合"郑棉黄海邮币卡交易中心",通过q q 群等方式,在没有取得邮币卡电子盘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欺骗群众交易"十三生肖错片"等产品,采取"t+0交易、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等未经许可的违 法交易方式,通过坐庄交易直接与投资者对du操纵市场,欺骗群众数十亿元财产!
河南省商务厅作为主管部门,包庇纵容、不予处理,特别是在面对群众信 访举 报时,渎职枉法、信口雌黄、颠倒黑白。
证据如下:
一、河南省商务厅渎职枉法、颠倒黑白、粗 暴打击群众正常举 报行为的证据
(1)两份红头文件相互矛盾,谁在撒谎?河南商务厅欺骗群众被证监局当场揭发!
    2019年7月17日,河南省商务厅在回复投资者信息公开答复中明确表示,申请者提交的有关郑棉黄海邮币卡的举 报材料"已转交省证监局"(豫商体系函【2019】14号)。但是,举 报者就此事向河南省证监局申请信息公开时,证监局答复称,"截至2019年9月26日,我局未收到河南省商务厅转来的有关郑棉黄海邮币卡违 法违规的转交材料"(豫证监信息公开【2019】10号)。
河南省商务厅公然愚弄群众,颠倒黑白是非,不仅对郑棉违 法行为不 作 为,而且以红头文件形式欺骗群众,直接暴露其与诈骗分子沆瀣一气、欺压百姓的真实面目(见证据1)

(2)案件分转的下一站是垃圾桶?河南省商务厅表面虚与委蛇,背后偷偷将案件分转通知书扔进垃圾桶,违 法行为令人发指!
在投资者向河南省商务厅举 报郑州棉花交易市场违 法行为后,河南省商务厅接访人员为了推诿打发举 报群众,声称将相关材料转送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并出具了案件分转通知书(豫12312转字【2019】75号,送达人杨涵文)。但实际上,河南商务厅根本未予以转送,而是直接将案件分转通知书连同存根扔进垃圾桶。举 报者当天晚上在商务厅附近垃圾桶中捡到了揉成一团的盖红章通知书及存根原件,并予以保存,目前从垃圾桶中捡出的原件仍在举 报者手中(原件证据在举 报者手中)。
商务厅推诿塞责、虚与委蛇,当着举 报者的面号称将转送材料,实则直接扔进垃圾桶,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让人寒心!(见证据2)
(3)损失超过3万的举 报不予受理?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副主任向远玲公然扭曲法律,指鹿为马,试图以不存在的法律条文欺骗打发投资者!
在举 报过程中,河南省商务厅向远玲主任面对投资者,公然撒谎,号称"被骗金额3万元以下的由商务厅负责,3万元以上的不归商务厅管"(相关语音已被录音)!当投资者询问具体法律依据时,向远玲理直气壮叫嚣"肯定有文件给你,到时候送你一份!"在举 报者多次要求下,却迟迟拿不出来。两天后,商务厅举 报中心杨涵文最后拿出了《商品现货市场交易规定(试行)》,指明了第二十三条,试图应付搪塞投资者。
经查,《商品现货市场交易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市场经营者违反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该条文只是规定了商务厅只能做出3万元以下金额的罚款(这与行政处罚法规定部门规章只能设定3万元以下罚款的要求相一致),但绝没有规定只能接受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举 报,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投资者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就不能举 报!
作为省商务厅办公室副主任的向远玲是法盲吗?不是,向远玲只是试图欺负举 报者不懂法律,妄图用不存在的法律条款把举 报者打发走!这种指鹿为马的胆量简直让人叹为观止,胡编乱造法律,欺骗群众。向远玲熟练运用这种张口就来信口雌黄的本领,以为举 报者都不懂法律!(见证据3)
(4)纪检监察组在哪里?河南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欺骗群众,纪 委监委非但不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关键时刻说谎、玩失踪!
举 报者向河南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但纪检监察组大门紧闭,不让任何人进入(有照片为证)。举 报者在门口等待多时未果,拨打纪检监察组电话,接电话者听到事由,立马推诿谎称自己不是工作人员,办公室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并且口口声声说待纪检监察组有人回来后会通知他们电话联系举 报者(有录音为证),但等了一天又一天,根本没有!
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大门紧闭,里面却留一个外人?忽悠群众!如果是外人,表明河南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管理混乱、保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让一个外人独自关着门待在其办公室!但事实根本不是,纪检监察组就是避而不见,接电话的人直接撒谎,事后也根本不联系举 报者!
纪检监察组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违 法违纪,不仅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还和违 法官 员一起欺骗百姓,举 报者将就此事持续向中纪 委、河南省纪 委举 报反映!
(5)恼羞成怒直接不接受举 报?以明显违 法的理由再次欺骗群众,信口雌黄、渎职枉法,非法不接受群众举 报材料!
    河南省商务厅在发现其渎职违 法、无法收场之后,妄图继续包庇郑棉等犯罪团伙,在第二天直接以举 报者与郑棉之间存在民事诉讼判决为理由,拒绝接受举 报者的举 报材料。
请问河南省商务厅,举 报者与郑棉的民事诉讼判决,为何构成阻碍对郑棉违 法行为进行举 报的原因?民事诉讼和行政违 法举 报有什么关联?河南商务厅再次表现出其装法盲、耍流氓的特点,试图忽悠打发群众,继续包庇金融诈骗分子!
(6)拒不履职!河南省商务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放任郑州棉花交易市场非法开展业务、实施诈骗活动,充当其保护伞!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86号)和河南省《关于规范开展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性质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清整办【2019】2号)的规定,河南省商务厅是现货交易场所的主管部门,负责打击违 法现货交易活动。河南省商务厅在明知郑棉黄海邮币卡交易中心未经省政府和省商务厅批准,且未取得邮币卡电子盘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可参见豫商体系函【2019】14号、豫商体系函【2019】44号.豫商体系函【2019】46号等),迟迟不对郑棉黄海进行处理,甚至连主动信息公开都未作出!
河南省商务厅上述行为纵容郑棉黄海诈骗行为不断扩大,受害群众和被骗金额不断上升,在事态升级后仍旧不予处理,充当违 法犯罪行为保护伞。并且因为其不 作 为,影响法院对郑棉黄海违 法行为的认定,使得投资者无法通过司法途径正常维权,获得赔偿!(见证据4)
(7)侮辱人格!河南省商务厅采取不给大小便、公开恐吓等方式,侮辱举 报者!
在举 报者正常举 报过程中,河南省商务厅不惜采取不许举 报者大小便等方式,侮辱举 报者,逼迫举 报者离开商务厅,放弃举 报活动,保安叫嚣"给你上厕所对我来说就是侮辱!"(有保安拦截照片及录音为证)。河南省商务厅12312魏克龙处长,公开叫嚣"你没有资格知道我的身份,再不走就报警"(有录音为准)。
二、国企"郑州棉花交易市场"直接参与金融诈骗的证据!
(1)郑州棉花交易市场与郑棉黄海间的交易合同,郑棉直接参与邮币卡诈骗,并从受害者手中抽取高额利润!
(2)郑州棉花交易市场总经理范国忠、副总经理李占青等人直接在郑棉黄海邮币卡托管单上面签字!
(3)郑棉黄海邮币卡的移动终端APP首页显示郑州棉花交易市场
(4)向郑棉黄海邮币卡所投的全部资金却都进入郑棉市场的银行账户(见证据5)

几十亿资金被诈骗,几万个家庭被欺骗!(见证据6)
请求:
1.河南省商务厅就上述违 法行为公开道歉!
2.查处河南省商务厅杨涵文、向远玲、魏处长等 渎 职、包庇 、欺 诈等违 法犯罪行为!
3.查明豫商体系函【2019】14号所称举 报材料"已转交省证监局"的真相!
4.查处河南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渎职、欺骗的行为!
5.河南省商务厅国家赔偿!河南省商务厅因其包庇、渎职,不对郑棉黄海违 法行为进行查处,不公开其违 法信息,导致投资者上当被骗,且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
6.河南省商务厅主动公开郑棉违 法交易邮币卡情况,给社会公众予以警示,避免更多人受害!
7.郑棉交易市场赔偿投资者损失!

举 报 人:宋女士和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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