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lovemm 发表于 2022-4-29 18:26:19

连云港海州区 一执行案三次裁决相矛盾,错把“申请执行人”当成“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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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连云港税务局魏处长: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法院扣立德的钱,你们的事情早就尘埃落定,我们要求的是追缴奥强的欠税,我们从来就没要求他们执行你立德,都是执行局来找我们的,你叫执行局把我们第一次清欠函念给你听,是不是该你拿的拿走后,奥强公司欠税我们税务来收。

逆来顺受 立德公司遭遇执行局多次重复收费

连云港立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举报称,几年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有多名领导因徇私枉法被逮捕,可时至今日,依然有部分领导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把我们申请执行人(连云港立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身份和被执行人(连云港奥强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颠倒了,先后四次非法查扣划走我公司和股东400多万元现金,割我们的肉为奥强公司纳税。我公司被坑得即将倒闭。

“2022年4月19日,海州区法院再次送来裁定书,要求立德公司再缴940364.96元补税款,而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一直要求执行的是奥强公司,你们的事情早就尘埃落定了。”公司负责人徐春平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无奈和愤怒溢于言表。“此案中,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超范围执法、四次出尔反尔就是侵害我们的利益保护和关爱奥强公司。”

案件终结,立德公司依法拿到全额拍卖款

2015年3月24日,连云港立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法取得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连云港城中支行对连云港奥强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债权。2016年7月,连云港立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获得的债权的抵押物房产,申请海州区人民法院进行网上拍卖,最终以2772万元的价格被第三人拍得成交。

2018年1月17日,连云港地税局发给海州区法院《关于协助清理欠税的函》中明确,“被执行人以前有欠税情况的,人民法院在拍卖款交付申请执行人后有剩余的,应依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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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依法协助税务部门征收入库,现向贵院申请对拍卖款交付申请执行人后的剩余款项补交交易产生的相关税款”。也就是说当时执行法官是依据地方税务局的的法律文书将拍卖款全额交付给立德公司得到,是合理合法的。

2017年9月14日,海州区人民法院给立德公司下发了结案通知,也就是说立德公司与法院和被执行人奥强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意味着此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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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尔反尔,立德公司及股东账户被法院莫名查封后划走360万

2017年10月31号,立德公司账户以及公司股东账号突然被海州区法院莫名查封,再后来就被划走了360万现金。公司法人及其股东找到执行局,法官秦立刚答复是按照税务局的协办通知执行的,360万现金是为被执行人奥强公司代扣欠税,问其法律依据、扣税标准,法官也说不出一二三来,只是说原来是错误执行,现在需要纠正。

立德公司及其股东据理力争,到2018年6月26日,海州区法院执行局又给立德公司退回90多万人民币。对此,我们要求是全额退回我们的合法所得,但考虑胳膊拗不过大腿,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一波又起,一年后立德公司账户又被冻结后执行走140多万

“海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6日退款90多万元给立德公司之后,我们股东的心一下子就踏实下来了,能主动退就不会再坑我们了 ”然而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会按下葫芦浮起瓢,2019年7月22日海州法院又毫无预兆查封了我们个人房产和银行账号,后在2019年8月15日书面通知立德公司再缴纳税款230万元。对此,立德公司负责人下决心要弄清楚怎么回事,觉得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让执行局非法扣下去。

2019年9月19日,立德公司向海州法院和海州区税务局同时提出异议,要求终止执行。2019年9月29日执行法官秦立刚通知公司到税务局会商,当时执行法官、公司负责人、税务

局法制处李涛处长、魏处长在海州区税务局11楼会议室就此事进行会商,根据税务局领导的意见,让立德公司替被执行人代缴纳4017232.9元税收,除已被划走的260多万元外,立德公司再缴纳141.28378万元,以后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税款,剩余税款由税务局直接向奥强公司追缴,与立德公司无关;

“事实上,被执行人奥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刘海燕,占股97%,是海州区知名的有钱人。但几年来法院从未启动过对他的执行程序,反过来几次三番查封我们公司股东的账号并非法直接划走款项。可我们公司是申请执行人,我们公司一个大股东已被海州区法院查封四次帐号了!把我们公司折磨的快要破产了 !”立德公司法人徐春平表示愤愤不平!

“当天,三方在协议文书上签字画押; 公司要求保留一份协议,但是遭到拒绝,也不让拍照,只许留存法院卷宗档案。”签字后立德公司又被扣缴了141.28378万元代缴税款。与此同时,法院在执行中重复收取了9万多的执行费,也没有开票,多次催要,至今未果。

厚此薄彼,执行局从不启动对欠税人追款程序猫腻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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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海州区法院执行局再次给立德公司送来裁定书,要求立德公司再缴940364.96元补税款,否则将再次查封(第三次查封)股东及公司资产。

裁定书文号是(2021)苏0706执监16号,落款又是2022年4月29日;要求我们再次补缴90多万元税收的依据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低34条的规定。 “裁决书本身就毛病百出,2017年你执行局就依法把拍卖款交付给我公司了,到如今又使用2020年的新法条强制我们再交钱,这个法律不就成了儿戏了吗!”立德公司负责人还表示,没想到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已经两三年了,海州法院执行局还敢如此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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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奥强公司是欠税人,法院执行局几次三番非法从申请执行人立德公司身上割肉为欠税人奥强公司补洞,这显然是对奥强公司的保护纵容,而保护纵容的背后是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忍无可忍:立德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集中精力全维度维权

日前,再也不能忍气吞声的股东们决定向海州区法院纪委投诉,要求纪委查看“三方协议”,查清执行局相关领导违法动机;同时查清重复扣除执行费而不开票据违法违规事实。没想到纪委领导对下属居然有护犊般的宠爱,称案件卷宗里没有发现“三方协议”文书。而当时参与会商的当事人都承认确有此事,并表示那份协议文书就在法院该案卷宗里;税务部门领导反复表示,一再查封扣款不是他们的意思,但法院向税务部门送钱来也不能不要啊!

之后,立德公司找到了原执行法官秦立刚、税务局两位处长、现在的执行法官张玖铭,法院纪委书记,执行局长刘海燕分别向立德公司做出了回复。

张玖铭法官:称她对此案不知情,是执行局长刘永锋把案件部分材料拿给她,叫她这样做的,她本人没有看到案件内档中的三方会商协议,她不知道内容。

秦立刚法官:称当时是按照“三方协议”来做的,他做的没有错,依法办事,坚称三方会商协议在档案里,而且纪委书记找他谈话时还把复印件拿给他当面看的。后来他们的执行就是瞎来,法院纪委领导不让他参与此事。

税务局魏处长: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法院扣你的钱,你们的事情早就尘埃落定,我们要求的是追缴奥强的欠税,我们从来就没要求他们执行你立德,都是执行局来找我们的,你叫执行局把我们第一次清欠函念给你听,是不是该你拿的拿走后,奥强公司欠税我们来收。

执行局长刘永锋:4月29日上午致电中德公司大股东承认他们重复扣留了9万元左右的执行费,表示可以退回,但立德还欠税,还要继续查封执行,所以现在不退。

对话期间,立德公司董事长向刘永峰庭长提出质疑,“你们4次封我账号扣我款,为什么不去执行奥强公司大股东刘海燕,他是被执行人、是大股东?不执行有什么猫腻?”对此,刘永峰庭长挂断电话没做回答。

立德公司负责人徐春平表示,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税务人员证实,第三次征税的原因,是法院纪委的武孟伟书记本人的意思,他本人多次到税务局,要求税务局必须再下函给法院对立德公司征税。徐春平呼吁,“相关纪检部门好好查一查此案中的黑幕,把贪赃枉法黑手揪出来。否则,我们将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方式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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